傷寒雜病論【 卷 三 】 傷寒例第四
26 二日陽明受之,即與太陰俱病,則腹滿,身熱,不欲食,讝語,脈時高時卑,時強時弱,宜大黃石膏茯苓白朮枳實甘草湯。
【大黃石膏茯苓白朮枳實甘草湯方】
大黃四兩   石膏一斤   茯苓三兩   白朮四兩   枳實三兩   甘草三兩 炙  
右六味,以水八升,煮取五升,溫分三服。
27 三日少陽受之,即與厥陰俱病,則耳聾,囊縮而厥,水漿不入,脈乍弦乍急、乍細乍散,宜當歸附子湯主之。
【當歸附子湯方】
當歸四兩   附子大者一枚 炮 去皮 破八片  人參三兩   黃連三兩   黃柏三兩   
右五味,以水六升,煮取三升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28 以上皆傳經變病,多不可治。不知人者,六日死。若三陰三陽、五臟六腑皆受病,則榮衛不行、臟腑不通而死矣。所謂兩感於寒不免於死者,其在斯乎!其在斯乎!
29 若不加異氣者,至七日太陽病衰,頭痛少愈也;八日陽明病衰,身熱少歇也;九日少陽病衰,耳聾微聞也;十日太陰病衰,腹減如故,則思飲食;十一日少陰病衰,渴止舌乾,已而嚏;十二日厥陰病衰,囊縱,少腹微下,大氣皆去,病人精神爽也。若過十三日以上,不間,尺寸陷者,大危。若更感異氣,變為他病者,當依壞病證法而治之。若脈陰陽俱盛,重感於寒者,變成溫瘧。陽脈浮滑,陰脈濡弱,更傷於風者,變為風溫。陽脈洪數,陰脈實大,更遇溫熱者,變為溫毒。溫毒,病之最重者也。陽脈濡弱,陰脈弦緊,更遇溫氣者,變為溫疫。以此冬傷於寒,發為溫病,脈之變證,方治如說。
30 凡人有疾,不時即治,隱忍冀差,以成痼疾,小兒、女子,益以滋甚。時氣不和,便當早言,尋其邪由,及在腠理,以時治之,罕有不愈者。患人忍之,數日乃說,邪氣入臟,則難為制。
31 凡作湯藥,不可避晨夕,覺病須臾,即宜便治,不等早晚,則易愈矣;如或差遲,病即傳變,雖欲除治,必難為力;服藥不如方法,縱意違師,不須治之。
32 凡傷寒之病,多從風寒得之,始表中風寒,入裏則不消矣,未有溫覆當而不消散者。不在證治,擬欲攻之,猶當先解表,乃可下之;若表未解,而納不消,必非大滿,猶有寒熱,則不可下;若表已解,而納不消,大滿,大實,腹堅,中有燥屎,自可下之;雖四五日,數下之,不能為禍也。若不宜下,而便攻之,則內虛熱入,協熱遂利,煩躁諸變,不可勝數,輕者因篤,重者必死矣。
33 夫陽盛陰虛,汗之則死,下之則愈;陽虛陰盛,汗之則愈,下之則死。如是,則神丹安可以誤發,甘遂何可以妄攻?虛盛之治,相背千里,吉凶之機,應若影響,豈容易哉!況桂枝下咽,陽盛即斃;承氣入胃,陰盛以亡,死生之要,在乎須臾,視身之盡,不暇計日。此陰陽虛實之交錯,其候至微,發汗吐下之相反,其禍至速。而醫術淺狹,懵然不知病源,為治乃誤,使病者殞歿,自謂其分,至令冤魂塞於冥路,死屍盈於曠野,仁者鑒此,豈不痛歟!
34 凡兩感病俱作,治有先後,發表攻裏,本自不同,而執迷用意者,乃云神丹、甘遂合而飲之,且解其表,又除其裏,言巧似是,其理實違。夫智者之舉錯也,常審以慎;愚者之動作也,必果而速。安危之辨,豈可詭哉?世上之士,但務彼翕習之榮,而莫見此傾危之敗,惟明者居然,能護其本,近取諸身,夫何遠焉?
35 凡發汗,溫暖湯藥,其方雖言日三服,若病劇不解,當促其間,可半日中盡三服。若與病相阻,即使有所覺。病重者,一日一夜,當晬時觀之。如服一劑,病證猶在,故當復作本湯服之;至有不能汗出,服三劑乃解;若汗不出者,死病也。
36 凡得時氣病,至五六日,而渴欲飲水,飲水不能多,不當與也。何者?以腹中熱尚少,不能消之,便更與人,作病也。至七八日,大渴欲飲水者,猶當依證而與之,與之時常令不足,勿極意也,言能飲一斗,與五升。若飲而腹滿,小便不利,若喘若噦,不可與之也。忽然大汗出,是為自愈也。
37 凡得病,反能飲水,此為欲愈之病。其不曉病者,但聞病欲飲水者自愈,小渴者,乃強與飲之,因成其禍,不可復救也。
38 凡得病厥,脈動數,服湯更遲,脈浮大減小,初躁後靜,此皆愈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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